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单位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社会组织
★单位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医药行业各类初级专业技能人才
★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云南省民政厅
★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初、中级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餐厅服务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三)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人才培训各相关岗位人员培训: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药店经理、药学技术人员、运营管理经理、采购经理、统计与物价管理主管(员)、物流服务中心经理、客户服务经理、供应链管理经理、零售药店健康咨询管理员等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高路2188号, 邮政编码:650101
二、政策依据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进行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培训鉴定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人才培训方案》
三、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培训鉴定指南
(一)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分类,凡在我省医药行业从事相关职业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业。
1.全省医药行业相关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职业分类,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实行的职业:初、中级医药商品购销员。
2.全省医药行业医药商品购销员等职业培训工作由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承担。
3.全省医药行业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鉴定工作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
(二)申报范围
在全省医药行业从事医药商品购销、药品购销工作,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拟将在医药行业从事药品购销的人员;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申报中级药品购销职业资格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四)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坚持先培训、后鉴定、再上岗的原则。要求从事药品购销工作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并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医药商品购销《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五)资格管理
1.《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持证者从事职业(工种)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2.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3.落实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医药行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六)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知识、职业道德、操作技能、药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七)收费依据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云南省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7〕146号)核定。
(八)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人员,应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近照3张(用于申报表、准考证、职业资格证)。
以上表格、资料及照片在报名交费时按单位统一报送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九)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创立集团511室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832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