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及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2月27日,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在昆明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来自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科教领域的111名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修改稿)》,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监事会监事。
会上,刘穗会长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刘会长回顾总结了第三届理事会在党建工作、自身建设、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服务会员、执业药师学历提升和转变职能后施教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和成绩,并对第四届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一要加强学习,顺应发展;二要立足实际,拓展视野;三要注重交流,优化服务;四要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贾保钢副会长兼秘书长向代表报告了第三届理事会财务状况报告。全体代表审议并一致通过《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修改稿)》、第四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及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
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会员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了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19名理事候选人、3名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新一届的理事会负责人也顺利产生。
接下来,新当选会长张伟发言表态,他对各位会员代表对他给予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对第三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表示忠心感谢,并表示第四届理事会将会在省民政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全体理事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职工的团结协作下,一定能更好地履行协会职能,完成好协会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协会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易蔚讲话,对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协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严守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27日下午,新产生的第四届理事会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协会副秘书长人选,审议并通过了协会规章制度(2023年修订稿)及2023年协会工作计划。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