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执药协〔2016〕8号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关于组织进行2016年度全省执业药师
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施教机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云政办发〔2014〕27号)的要求,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现我会就2016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人员、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内容及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一)面授班
参加面授培训的人员,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施教机构、教育内容和培训日期。(详见附件)
(二)网授和函授
因工作原因或交通不便,不能按时限要求参加面授学习的人员,可参加网授或函授课程学习。网授、函授将于8月开通。
网授流程: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报名→线下缴费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确认、开通 →学员 在线学习、答题、考核合格→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学员查看或打印学分证明。
函授流程:学员→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缴费 → 发放学习资料 →学员学习并交回答题卡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阅卷→合格→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三、培训收费
面授班、函授260元/人(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凭2016年会费收据每人收取220元),食宿费用自理。
网授240元/人,在当地银行汇款即可。(账号:24-020801040009208,名称: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国际花园支行)
四、学分管理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授予2016年继续教育必修学分10分。培训结束15日后,已登记过个人信息的学员可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继续教育学分查询”处,查询和打印学分。未登记个人信息的学员,请务必于参加培训前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进入“药学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的登记,逾期未上网填写个人信息,导致继续教育学分无法查询和打印的,自行承担责任。
对于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以本人注册或执业类别为依据,可选择参加相应类别的继续教育,不同类别继续教育其学分可互认。
五、报名方式
面授班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培训报名”进行在线报名。面授班的开课通知和参加人员名单将于每期培训班开课前三日在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上公布,同时省执业药师协会将通过短信方式将开课信息发送给各位学员。
为加强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每期面授班人数有所限制,没有在线报名的将不予安排参加继续教育面授班培训。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联系人:吕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96332
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高路2188号506室
点击下载:2016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