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执药协〔2017〕6号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关于收缴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2017年4月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为保证2017年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将于6月--10月组织进行,请各理事单位和秘书处认真抓好会费收缴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0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
(三)单位会员每年1000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50元。
二、缴费方式:
(一)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会费直接交协会秘书处(财务) 。
(二)其它自愿入会的单位,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
(三)其他个人会员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或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时缴纳。
三、缴费登记:个人会员缴纳会费后,由收缴会费的工作人员在会员证《会费缴费情况》栏目进行登记。
四、协会帐户详情: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国际花园支行(分理处)
名 称: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帐 号:24-020801040009208
五、协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高路2188号创立医药集团511室
联系电话:0871-68327207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单位会员名单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