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根据《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2023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将于5月--10月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0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
(三)单位会员每年1000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50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精神,减轻疫情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纾困解难,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延续单位会员会费收缴减半的优惠政策,免收2023年的个人会员会费。
二、缴费方式:
(一)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会费直接交协会秘书处(财务)。
(二)其它自愿入会的单位,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
三、协会账户详情: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国际花园支行(分理处)
名 称: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帐 号:24020801040009208
四、协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高路2188号创立医药集团511室
联系电话:0871-68327207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单位会员名单
点击下载: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关于收缴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