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重要通知
各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告》要求,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远程学习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11月30日,并于2025年11月30日24时关闭学习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 报名、学习时间
(一)2025年度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学习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
(二)2025年度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学习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
(三)参加学习强国公需课学习的学员,上传相关学习资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
二、相关要求
(一)请需要报名学习的学员,务必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名。
(二)请已报名尚未完成学习和考核考试的学员,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已选科目课件的学习并通过考核考试。
(三)逾期未完成学习和考核考试的学员,学习平台关闭后,将不能再继续学习,系统不再保留学员学习数据,本次继续教育学习无法取得相应学时及培训证明,据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请已完成学习的学员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首页→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查询打印,查看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是否符合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的要求,如有疑问拨打电话咨询。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06122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406880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5年10月9日
点击下载:重要通知